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琉璃王母常明燈活動辦法

無極旨清宮

2025年11月11日

為感謝建廟護持,本宮特設琉璃王母常明燈。凡籌建期累計建廟基金捐款達20萬者,即具點燈資格,此辦法特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,額滿為止,敬請把握殊勝功德,詳情參閱下方詳細資訊。

一、 緣起與目的:

恭奉本宮主神 無極王母娘娘琉璃常明燈,旨在感謝並表彰善信們於本宮籌建期間,對建廟聖業的莫大護持與功德。本燈象徵王母法光永恆照耀,為功德主及其閤家帶來長久的光明與福慧。


二、 資格認定與功德金:

  1. 認捐項目: 琉璃王母常明燈(共計168尊王母,每尊限一位功德主)。

  2. 籌建期資格認定: 自籌備處成立並開立收據之日起,凡累積捐贈建廟基金達新臺幣20萬元整者,即具備一尊琉璃王母常明燈之功德主資格。

  3. 款項限定說明:

    • 本資格僅限於具備「建廟基金、捐琉璃瓦」收據之款項。

    • 所有因諮詢辦事、法事或任何含有對價關係之費用,均不得列入此建廟基金累積計算。該等費用屬於另一份功德。


三、 時程與名額限制:

  1. 特許認捐期限: 雖本宮已取得正式立案並舉行剪綵啟用典禮,為感謝建廟功德主,此籌建期認捐辦法特別延期,截止日為2026年12月31日止。

  2. 認捐價格調整:

    • 本活動將於2026年12月31日結束,同時停止累計過去所有捐款。

    • 2027年1月1日 起,琉璃王母常明燈之功德金將調整為新臺幣25萬元整

  3. 名額限制: 琉璃王母常明燈共計168尊點完為止。每尊琉璃王母僅能由一位功德主認捐。

無極旨清宮 │ 電話:04-8681959 │ 地址:526彰化縣二溪路七段2巷399弄169號

銀行:臺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富貴分社 │ 帳號:0236-002-000-3985 │ 戶名:無極旨清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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